“张女士,被告今天委托他妹妹把赔偿你的医疗费送到法院,请你来法院把钱领走吧,”近日,张女士接到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速裁庭书记员郭丽丽打来的电话,她疑惑了“还没开庭呢就让去领钱,真的吗?”当张女士从书记员手中接过4200元钱,并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在撤诉申请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她才确定这是真的。
2018年5月16日,张女士与邻居杨某某因用电纠纷发生争吵,张女士及1岁大的孩子被邻居杨某某殴打,幸亏被自己大儿子发现并及时报警,张女士被送往医院治疗,经公安机关鉴定为轻微伤,但杨某某拒绝赔偿。
2020年2月,张女士找到援助律师,一纸诉状将杨某某诉至法院,请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等共计7590.77元。
在诉前调解阶段,被告拒接电话,案件转入诉讼程序后,4月28日,卫辉法院送达组将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送到被告家里。就在当天,卫辉法院速裁团队法官接到被告打来的电话。在通话过程中,法官对杨某某释法,从修复邻里关系角度出发,触动了被告杨某某的心,他表示愿意赔偿原告医疗费。
当挂断电话后,速裁法官随即打通原告张女士的电话。经多次电话协商,在速裁法官的调解下,原、被告达成赔偿医疗费4200元的协议。
4月30日上午,在外地打工的被告杨某某委托自己的妹妹将4200元的赔偿款送到了卫辉法院速裁团队,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元钱,并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在撤诉申请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她才确定这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