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追索子女的抚养费,11月4日申请人柴女士又同前夫张某碰了面,经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速执团队干警说服教育,被执行人张某当场交付了子女三个月的抚养费3000元。
2006年柴女士与张某经人介绍结婚,先后生育了一男一女,2016年原本和谐的家庭因生活琐事经常吵闹,张某在殴打过柴女士后离家出走,在长期打工期间与另一女子同居。2019年7月柴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二人达成自愿离婚协议,子女随柴女士共同生活,张某每月支付两个子女的抚养费各500元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
离婚后柴女士带着一双子女仍与公婆继续一起生活,今年8月份柴女士也有了自己心仪的伴侣并重组了新的家庭。可是张某却一直未支付两个子女的抚养费,为了向他追索,10月14日,柴女士向卫辉法院提交了执行申请书。
11月4日,卫辉法院执行局速执团队通知被执行人张某到法院履行义务。在卫辉法院执行局速执团队办公室,柴女士与张某分别带着自己的新伴侣相遇,张某提出儿子现由爷爷奶奶抚养,要求减少抚养费,遭到柴女士的拒绝。经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张某释法,说服教育。张某的新伴侣在一旁见状,就主动将3个月3000元的抚养费微信转账给了柴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