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卫辉市人民法院安都法庭线上远程调解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
2022年6月6日,原告代某通过某平台提供的信息,为被告孙某运输35.44吨货物,每吨运费为110元。运费合计3898元。原告将货物运送到被告的指定地点后,因被告无法卸货,货物在车上停放一天,被告承诺给原告补偿1000元压车费。次日卸货后,被告未及时支付运费及压车费,让原告先开车回去,承诺到晚上给原告转运费及压车费。后被告未按承诺给原告转款,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种种理由推托,因此诉至法院。
本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在外地,到院参加诉讼路途遥远,极为不便,且被告对原告所诉不持异议。承办法官决定采用远程视频调解方式,听取当事人的调解意见,对调解协议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作出释明,并依法对当事人的调解协议予以确认。
卫辉法院安都法庭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中,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借助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等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