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法官明断赔偿案 服判息诉速履行

  发布时间:2022-08-17 10:26:19


    8月5日,卫辉市人民法院唐庄法庭内,来自卫辉市太公镇东寺门村的村民们欣喜地领到了赔偿款,蔡某等六户村民与卫辉某化工有限公司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终于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原来,太公镇东寺门村蔡某等六户村民的耕地与卫辉某化工有限公司相邻,厂区地面比六户村民的耕地高出一米多,2021年7月卫辉了遭遇特大暴雨,地下水位上升。2021年10月,地下水从卫辉某化工有限公司厂区的水井冒出后,流入六户村民的耕地内,造成六户村民的耕地两季绝收,经有关部门调解,村民们与卫辉某化工有限公司因赔偿数额分歧较大,故诉至法院。

    卫辉法院唐庄法庭受理该系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后,主审法官亲自到现场进行勘验,了解村民受损的实际情况。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被告共同确认,原告的玉米损失总额为每亩1000元,小麦损失总额为每亩700元,被告厂区冒出的地下水与其工业设施有一定的关系,故被告应适当分担原告一定的损失。根据案情,法院酌定被告分担原告每亩600元的损失,并依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的规定作出了判决。

    判决书送达后,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服判。于是,8月5日判决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来到唐庄法庭,在宋复数庭长的主持下,卫辉某化工有限公司向六户村民兑现了赔偿款。

责任编辑:卫辉法院    

文章出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