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卫辉市法院技术室与汲水法庭联合,成功调处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当天立案、当天履行、当天结案,既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减轻了诉累(如图)。
2022年7月23日9时10分许,被告欧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卫辉市击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孟姜女桥南侧 河堤路口时,与骑自行车沿击磬路由北向南右转弯过马路的刘女士相撞,造成3人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3月22日 卫辉市法院技术室受 理刘女士因人身侵权纠纷案件诉前鉴定申请,请求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后期治疗费进行司法鉴定。
接案后,卫辉市法院构建“鉴调一体”工作模式,充分发挥“鉴定+调解”的优势作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鉴定人与当事人沟通渠道,当场解答专业技术问题,把矛盾解决在诉前。技术室主任田伟审查后认为,刘女士可能不构成伤残标准,并当场与鉴定机构联系进行咨询,使当事双方认识到鉴定的利弊与风险。在田伟的耐心疏导下,双方达成调解意向,及时将案件移交到汲水法庭。
汲水法庭当天受理,当天就依据调解协议出具法律文书,当天履行完毕。
就这样,鉴定与调解互相借力,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短平快”,既节省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维护了社会和谐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