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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拖欠劳动报酬 法院调解迅速归还

  发布时间:2024-01-15 20:53:12


    年末岁尾,正打算欢天喜地回家过年的时候,却还要为讨薪而四处奔波……1月5日,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李源屯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以实际行动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真正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落到了实处。

    原告肖某于2022年10月19日到2022年12月2日为被告候某工作,工作内容主要是为被告开 9.6 米的高栏车。原 告结束在被告处的工作后,被告仍拖欠原告 5566 元工资。原告就此事多次联系被告,催促被告支付工资,但一年以来被告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甚至拒绝与原告沟通,原告实属无奈,于2023年12月22日诉至法院。

    李源屯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及时了解肖某的诉求,让其缓和情绪,并第一时间联系被告,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兼顾情理和法理,本着充分协商互相体谅的原则,向被告释明这笔钱是务工人员的劳务报酬,欠款能否及时到位直接关系着务工人员及其家庭的正常生活,并告知其拖欠劳务费应当承担的相关法律后果。最终,双方当事人于1月5日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在1月8日之前支付拖欠的工资款,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劳务合同纠纷虽然一般标的不大,但是直接关乎劳动者的权益,无故拖欠劳动报酬是一种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者要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今后,卫辉法院将继续紧盯群众“急难愁盼”之事,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卫辉法院    

文章出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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