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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法院:践行“枫桥经验” 调解借贷纠纷

  发布时间:2024-01-24 17:27:45


   1月18日,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李源屯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李某与被告宋某在法官尹晓龙耐心调解下矛盾得到高效化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真正做到了为百姓排忧解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李某与宋某为邻居,宋某因个人原因向李某进行借款,经过多次协商李某与宋某达成多次借款约定,李某依约向宋某交付了借款款项共计 40000 元,但宋某却没有依约按时还款,虽然经李某多次催要,宋某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借款,为维护自身权益,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李源屯法庭受理此案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明确、争议不大,尹晓龙法官便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借款人有返还借款的义务,而且作为邻居,在你提出借款后他将钱借给你了,你也应当按承诺及时还钱,不要辜负他对你的信任。所谓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承办法官结合法理、情理,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疏导双方相互谅解,最终在法官尹晓龙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宋某返还原告欠款 40000 元,分 12期支付完毕。

     下一步,卫辉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强化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力度,致力于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公正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卫辉法院    

文章出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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