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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法院:法官巧解工程纠纷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4-06-21 08:51:03


    近日,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切实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在实现涉企矛盾纠纷前端化解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0年5月份,被告陕西某贸易有限公司承建卫辉市某小区工程施工,因工程需要,与原告某钢板活动房有限公司口头达成轻钢大棚的建造,另外还包括除尘仓、洗车台的建造等工程。原告按双方约定完成了全部工程。后经结算,被告应支付原告工程款共计 78509.49元。原告应被告要求,向被告开具了税票,但是被告一直未按约定支付原告工程款费用,原告多次催要无果,为维护自身权益,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准助企护航发展的角度出发,仔细审查卷宗材料,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关系明确,如果能够调解结案,不仅能够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也更有利于双方企业后续良好合作发展。承办法官遂一边耐心安抚原、被告双方的情绪,一边从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和企业诚信经营的角度进行调解工作,经反复协调沟通,双方当事人对剩余工程款形成共识,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于2025年1月1日前支付上述工程款78509.49元。

    今后,卫辉法院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调解、审判在化解社会矛盾、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不断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精准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卫辉法院    

文章出处:豫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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