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穆智明 通讯员 王伟祯)日前,卫辉市法院执行局王爱华团队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今年1月,19岁男子苏某驾驶四轮电动车,与杜某骑的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杜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苏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后因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杜某的家人向卫辉市法院起诉。
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该案,依法判决被告苏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后苏某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该院执行局王爱华团队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被执行人联系执行干警,表示自己刚步入社会,没有经济能力赔偿申请人。执行干警耐心向其释法明理,讲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经过执行干警沟通,双方均同意调解,并通过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苏某依靠亲友帮助筹集了19万元,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申请人表示放弃余款。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