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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合同生矛盾 法院调解止纷争

发布时间:2024-10-23 08:14:20


   近日,卫辉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圆满化解了矛盾纠纷,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简介
  原告王某和被告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2022年11月13日签署混凝土分项工程承包合同,合同显示工程地点在某商贸城进行工作,主要工作是主体工程的混凝土工程。期间被告向原告王某支付部分款项,但仍有十三万元余款一直未支付。双方协商失败后,原告王某为维护自身权益,将被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至卫辉法院。
调解过程
  案件进入法院后,为更好解决纠纷,办案法官对案件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就案件细节和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沟通,后发现争议主要是由于双方没有对账,导致对工程款数额有争议。原告起诉状中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十三万元,在调解过程中,被告承认双方签订的混凝土增项工程承包合同,但提出双方签订的合同是针对一期工程,原告的起诉金额中不仅包括一期工程,对原告提出的十三万元数额有异议。经法官对双方耐心释法和细致调解,最终被告同意支付原告一期工程款十一万元,并承诺于2024年10月底先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部分于次年阴历年前付清。双方当场对调解书内容进行确认并签字,案件成功调解。
  此案的顺利调解,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切实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服务的权威性,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兑现和保障企业的合法利益。下一步,卫辉法院将继续践行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努力贯彻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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