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了十几年的退款,终于有着落了!”当事人葛某难掩激动感慨道。2025年12月9日,葛某专程赶到卫辉法院,将一面锦旗郑重地送到先行调解员赵素成手中。近日,卫辉市人民法院通过先行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历时十多年的用地款项返还纠纷。

时间回到2011年,葛某作为开发商,以北京某商贸中心名义,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与卫辉市某镇相关村集体及镇政府签订建设合同,并按约定支付了用地款项。后因项目推进过程中用地规划调整,实际用地面积较合同约定减少二亩多地,按照合同约定,村委会应向葛某退还对应减少面积的用地款项,共计6.61万元。然而,村委会因已将集体资金统筹支出完毕,暂时无力退还该笔款项,加之期间村委会人事方面几经变动,退款事宜衔接不畅,导致该笔款项迟迟未交付葛某。十余年间,葛某与村委会沟通协商,始终没能拿到应退款项。2025年10月,葛某诉至卫辉法院。
案件材料提交后,法院经初步审查发现,该案事实清晰、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对补偿款数额没有异议,但在返还方式上存在分歧,完全具备先行调解的条件。为了不让群众多跑路、多耗时,最大限度减少诉累,当即启动调解程序,指派先行调解员进行调解。
接到任务后,先行调解员赵素成仔细梳理案件,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与难处。葛某期盼能尽快拿到应退土地款项,了却多年心愿,村委会对退款义务没有异议,坦言因集体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力一次性支付。摸清双方的核心诉求后,先行调解员一方面向村委会释明合同约定的退款义务及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向葛某客观说明实际困境,促使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经多次沟通协调,2025年11月27日,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村委会首次向葛某返还部分款项,余款按约定时限足额付清,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并签订调解协议,至此案结事了。
此次纠纷化解,是卫辉法院深化多元解纷、践行“能调尽调,调解优先”理念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卫辉法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将调解贯穿争议化解全过程,推动争议从“程序终结”向“实质化解”转变,让群众少跑腿、省成本,切实以司法温情守护公平正义。下一步,卫辉法院将持续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调解高效、灵活、便民的优势,把矛盾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辖区群众筑牢基层和谐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