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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法院成功化解两起相邻采光权纠纷案

类案参考减诉累 调解优先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6-08-19 11:41:17


房屋采光、日照,直接关系群众的居住体验与生活品质。随着城市建设不断推进,新建建筑与原有住宅之间的相邻采光权纠纷时有发生。此类案件往往涉及专业鉴定,但采光权鉴定受气象条件、测绘评估等多重因素制约,不仅周期较长,还会给当事人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如何依法平衡各方权益,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成为基层法院面临的一道现实考题。卫辉古称汲邑,本土法治文脉深厚。近年来,卫辉市人民法院深耕“汲法清和”法治文化品牌,传承“息讼安民”善治理念,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法理情有机融合,把实质性化解矛盾、减轻群众诉累落实到每一件民生案件办理全过程。


20266月,卫辉法院安都法庭先后受理卢某、张某两起相邻采光权纠纷案件。两案原告均主张,某楼盘开发建设对其原有住宅的通风、采光、日照造成不利影响,起诉要求开发企业承担相应责任,并向法院提交司法鉴定申请,请求对房屋因采光受损产生的价值减损进行鉴定。案件受理后,技术室联合安都法庭依托类案参考机制协同开展案件研判。办案团队通过人民法院案例库,以“相邻关系”“采光权”“日照妨害”等为关键词,检索近三年省内及上级法院已生效的同类裁判,重点比对争议焦点、裁判思路与补偿认定标准,全面梳理案情,找准矛盾症结。检索发现,该类纠纷一旦启动司法鉴定,办案周期往往长达数月,鉴定开支也较为可观,既会拉长案件办理周期,也会加重当事人经济负担。为切实减轻群众诉累,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办案团队借鉴已生效同类案件的审理思路与裁判尺度,将类案作为调解工作的重要参考,分别对接双方当事人,多次组织各方开展沟通协调。技术室工作人员田伟在调解中向各方释明《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结合类案讲解裁判思路,客观向当事人剖析鉴定耗时、鉴定成本、鉴定意见效力以及后续诉讼风险,引导各方理性看待纠纷,在合法合理的框架内平衡利益诉求。针对双方存在的分歧,办案干警反复斡旋协调,一方面充分尊重房屋权利人对采光、居住权益的合理诉求,另一方面引导开发企业正视项目建设带来的客观影响,为双方搭建平等协商的对话平台。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两起案件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逐步消解,自愿坐到一起协商。最终,两案分别于2026814日、817日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向原告支付相应经济补偿,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各方自愿撤回司法鉴定申请,两起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两起采光权案件自6月受理,8月全部办结。通过调解方式妥善化解矛盾,既免去了当事人鉴定环节的时间成本与经济支出,也避免了案件久拖不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一扇窗透进的阳光,照见的不只是房屋的价值,更是一个家庭对安稳生活的朴素期待。卫辉法院将继续把群众的“安居小事”当作司法的“心头大事”,在每一起民生案件中多走一步、多想一层,让公平正义不仅写在判决书上,也照进群众的日常生活里。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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