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法院执行局认真开展“加强执行案件管理、改进执行工作作风”专项整顿活动,查摆梳理工作中存在问题,明确“三个规范”全面改进执行作风。
规范执行流程,加强节点控制。 加强立、审、执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避免裁判文书生效后难以执行。合理配置执行机构设置,实行案件执行权、调查权、实施权分离,严格查封、拍卖、执行款物交接流程节点的衔接控制,确保实施环节透明、高效。
规范执行行为,实施阳光执行。 对案件的立案、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进行动态管理,实行执行权利义务和执行工作风险告知;公开执行人员联络方法,公开财产调查情况,公开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的理由;对重大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镇村干部、新闻媒体现场监督执行,提升执行工作的透明度。
规范绩效考核,提升执行效果。 在庭内设立专职廉政监察员负责廉洁自律工作,重点查处滥用执行权、执行作风粗暴、违反执行纪律、不文明执行等行为。完善对执行人员的奖惩措施,全面推行执行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对执行人员实行绩效排位通报制度,全面激发执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