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复数,现任卫辉市人民法院李源屯人民法庭副庭长。2005年被招录到法院工作以来,扎根基层七年如一日,坚持多调少判,七年来共调撤各类案件六百余起。年调解撤率始终保持在70%以上。七年间,宋复数的所有调解案件一律做到了无反悔、无缠诉、无申诉、无上访。宋复数不断探索诉讼调解新途径,总结出了“多学、多听、多说、多走、快执行”的“四多一快”的调解工作模式,妥善化解了矛盾,促进了辖区的社会稳定和谐,赢取群众的信赖,并多次获得院、市级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一、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强,忠实履行职责
几年来,宋复数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要求,立足基层法庭,处处为群众着想,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赢得了各级组织的赞誉和辖区群众的认可。基层法庭受理的案件在常人眼里比较小,但宋复数却认为群众利益无小事,从来不敢轻视,他常说,“我们的权利和荣誉也是人民群众赐予的。”宋复数对全庭工作人员提出要求:对弱势群体要关注;对老百姓要无微不至地关怀;对穷人打官司要尽心帮助。从事民事审判的几年里,他办结各类案件八百多件,他审理的案件没有一起超审限,没有一起被认定为错案。
二、公正司法 清正廉洁
宋复数认为公正是塑造法官形象的支柱,是展示司法魅力的亮点,对公正的崇尚,不仅仅是在司法理念的层面上,更应当注重对公正的实践,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具有同等的魅力。所以在他审理案件过程中,严把程序关,以公开促公正,实行审判的“阳光作业”,绝不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在最高院公布了“五个严禁”规定后,我法院也确定了十项落实措施,宋复数时时刻刻以此警示和要求自己,并组织全庭干警认真学习、自查,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履行法官职责,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期间,率先垂范,带领庭室干警深入村庄,积极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勤奋工作 无私奉献
“民事案件无小事”,宋复数深知个中道理。为了使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在办案中,他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总是想方设法、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尽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以消除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宋复数在办案过程中,注重调解工作,三年来审结的案件中,其中以调撤方式结案占70%,他用真心、诚心、热心巧解矛盾,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使案件的审判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一起土地使用权争议案,双方打了多年官司,矛盾一直未得到化解,如果处理不妥就可能激化矛盾,造成上访事件的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宋复数认真审阅了本案卷材料,准确把握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促使诉争双方认识其享有的民事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最后摒弃前嫌,握手言好,双方当事人笑着离开了法院,临走前还一个劲的道谢,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立足本职、锐意进取、创新实践
民事案件涉及到的案件类型又多又复杂,宋复数深知“打铁先得自身硬”,要搞好民事审判工作,自己首先必须具备过硬的法律功底。他坚持每年自购大量的专业书籍,抓紧点滴时间认真学习法律业务以及与审判工作密切相关的知识。对集体涉农案件,宋复数一直坚持快审快结,力防纠纷扩大化。2011年9月19日,李源屯镇西良村村民韩某、侯某、李某等来到法庭,称村委会拖欠他们修路工资两万余元,且长期拒不支付,情绪比较激动。宋复数先设法稳控住他们的情绪。等他们平静了,宋复数引导他们一定要按法律程序走,并当场给他们立案。接下来,宋复数先后三次到西良村村委会,找到该村的村主任等领导班子,协调解决方案。9月23日,村委会最终同意了调解方案: 村委会3个月内支付韩某、侯某、李某等修路工资21440元。事后,韩某、侯某、李某感激的称赞:宋法官,你效率真高。
宋复数始终以“公平正义,司法为民”作为自己职业准则,身为人民法官,他用秉公无私构筑着正义的大厦,用爱岗敬业撑起一片公正的蓝天,他热爱着法官的职业,奉行着“忠于职守、惩恶扬善”的职业操守,追求着“刚正不阿、不畏权势”的秉性,弘扬着“一生正气、两袖清风”的品格,作法官是他无悔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