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辉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17岁少年朝天赋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以盗窃罪判处17岁少年朝天赋史小臣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前年冬的某日下午,朝天赋翻墙进入卫辉市击磬路钱某家中,盗走现金500元及金戒指1枚,经卫辉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戒指价值1250元。去年8月19日凌晨,朝天赋从房顶进入被害人金某经营的门市部内,盗走现金20元,香烟5条,经卫辉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香烟价值609元。今年元月9日夜,尝到甜头的朝天赋伙同好友史小臣携带螺丝刀、小锤子将被害人王某经营的门市部门锁撬开,盗走现金600余元及价值2600余元的香烟。2月8日凌晨,朝天赋携带钢筋棍再次到金某经营的门市部将窗户撬开,钻进门市部盗走现金100元及及价值2000余元的香烟。
法院认为,被告人朝天赋单独或伙同史小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朝天赋犯罪时系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第2起盗窃后由其父陪同主动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该起事实,又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犯罪事实,且已退赃,故公诉机关及辩护人提出对其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被告人史小臣犯罪时系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且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已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故公诉机关及法定代理人、指定辩护人提出对其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依法作出本文开头的判决。宣判后悔不当初的两位好友潸然泪下。(文中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