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辉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17岁少年闫雨晰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一个月。
闫雨晰与被害人梁某系网友,但从未谋面。2012年1月12日下午,闫雨晰在网吧上网时约梁某见面,梁某赴约后闫雨晰于当天23时许将其哄骗至某旅社二楼房间内,不顾梁某的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法院认为,被告人闫雨晰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闫雨晰在犯罪时系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且自愿认罪,故闫雨晰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减轻处罚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因闫雨晰供认的犯罪事实与被害人陈述的事实相吻合,故辩护人提出未遂的辩护意见与客观事实不符,且要求适用缓刑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依法作出本文开头的判决。(文中均系化名)
法官提示:女孩子们要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特别是网在夏季等性犯罪高发的季节,避免深夜与陌生人见面,避免在私密空间里接触,提高保护自己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