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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年纪 染恶习 入室行窃 陷囹圄

发布时间:2013-03-20 09:18:45


    近日,卫辉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17岁少年田兵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去年4月下旬的一天下午,田兵伙同其表哥肖双(另案处理)在卫辉市徐庄村,翻墙进入付某家,隔着窗户防盗栅将其沙发上的数码相机(经鉴定:价值799.5元)及小额港币、美元盗走。案发后,数码相机已退还被害人。去年4月23日,肖双在外放风,被告人田兵翻墙进入马某家,在其家盗窃数十元现金后,被告人田兵又推开隔壁崔某家的街门,将其屋门撬开,盗窃现金数十元。5月5日,在卫辉市徐庄村,被告人田兵翻墙进入被害人暴某家准备实施盗窃时,被当场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田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田兵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其平时表现一贯良好,且所盗赃物已追回返还失主,并自愿认罪,被抓获后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罪行较重的犯罪事实,因此对其要求从轻处罚的意见,法院予采纳。依法作出本文开头的判决。(文中均系化名)

   法官提示: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小偷小摸”仅仅是道德品质问题。原来的法律也对这一类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设置了较高的“门槛”。修正后的刑法无疑对此悬起了一把利剑,奉劝一切盗窃犯罪分子赶快金盆洗手,否则等待你们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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