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新闻摘要

卫辉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见证阳光执行

  发布时间:2013-05-27 17:10:11


    5月24日上午8时,卫辉法院21名干警整装待发,准备前往该市李源屯镇强制执行一起执行难案件,为了“倡导诚信、见证执行”,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乡市电视台和平原晚报记者以及中院执行局领导监督见证了执行全程。上午9时,法院干警到达被执行房屋时,第三人吴某等人为了阻扰执法,在被执行房屋门前挖了两个长三米、深一米、宽一米的大坑,试图阻止执行。干警耐心为其释法,但是第三人吴某依然抗拒执法,该院调来铲车填平大坑,干警们随后依法进入被执行房屋,登记梳理所有财产,经过7个小时的连续工作终于把第三人财产全部移到指定地点,圆满完成任务。

    在同执行干警的交流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记者纷纷表示,执行干警为做好执行工作确实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很多努力,对此他们感同身受。但执行难问题客观存在,群众对法院在做好执行工作方面所作出的努力不予认可或理解的事实也客观存在,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也着实令人担忧。破解执行难题虽然迫切和必要,但仅靠法院一家的努力不能得到根本有效的解决,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他们会及时将所见所闻和切身体会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积极配合支持法院做好执行工作,为有效解决执行难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相关案情:2009年12月卫辉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判令被执行人王某归还杨某借款本息14.9万元,因为拒不履行,在对已经被王某诉讼保全的一处房产执行时,占据房屋的第三人吴某提出异议称该房被其以12万元购得,并随即提起诉讼,经法院查明吴某购房价格与该房价值(王某花了20余万元新建该房)明显不符,被执行人王某在询问中承认其与第三人买卖该房并公证协议就是为了躲避债务,经两审诉讼吴某败诉。该院2013年4月12日依法到查封房屋张贴公告,要求吴某限期腾出房屋物品及院落物品。吴某拒腾。5月16日又通知吴某到庭向其释法并告知限期腾出房屋物品及院落物品,但是仍然拒腾,故发生本文强制执行的一幕。

文章出处:原创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