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改变生活现状,却一心只想用“捷经”赚钱,其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监狱的大门。日前,卫辉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徐霖明(化名)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1月24日,徐霖明(化名)伙同徐某(在逃)在一起商量去乡里移动营业厅“弄”点儿东西,换点儿钱花,当晚后半夜,二人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经过卫辉市安都乡马胡同村时,看到路边村民家房屋边上竖立着一个竹制梯子,就顺手牵羊偷走了。二人来到中国移动通信公司卫辉分公司狮豹头营业部,用偷来的梯子竖立在该营业部的墙根,上到二楼,用携带的手电筒从窗外窥探,确认该营业部无人后,由徐霖明(化名)撬开该营业部的卷闸门进入,将联想电脑三台、 电磁炉一台、 手机五部以及东北大米二袋、大豆油两桶盗走。
后来徐霖明(化名)将所盗一台电脑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同村的徐林林;后又卖给嵇振虎电脑一台,手机两部。案发后,嵇振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徐霖明(化名)随即被抓。被告人徐霖明(化名)盗窃价值共计10936元;所盗物品已追回并返还失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霖明(化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徐霖明(化名)所盗赃物大部分返还被害人,依法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