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改变生活现状,却一心只想用“捷经”赚钱,其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监狱的大门。9月5日,卫辉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徐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1月24日,徐明伙同徐某(在逃)在一起商量去乡里移动营业厅“弄”点儿东西,换点儿钱花,当晚后半夜,二人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经过卫辉市安都乡马胡同村时,看到路边村民家房屋边上竖立着一个竹制梯子,就顺手牵羊偷走了。二人来到中国移动通信公司卫辉分公司狮豹头营业部,用偷来的梯子竖立在该营业部的墙根,上到二楼,用携带的手电筒从窗外窥探,确认该营业部无人后,由徐明撬开该营业部的卷闸门进入,将联想电脑三台、 电磁炉一台、 手机五部、东北大米二袋、大豆油两桶盗走。
后来徐明将所盗一台电脑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同村的徐林;后又卖给嵇虎电脑一台,手机两部。案发后,嵇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徐明随即被抓。被告人徐明盗窃价值共计10936元;所盗物品已追回并返还失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徐明所盗赃物大部分返还被害人,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