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0日上午8点,关于加强本院已结案件卷宗归档管理工作在视频会议室召开中层以上领导会议。会上,李卫平院长和王建平院长做了重要发言,希望各有关单位引起足够重视,并对进一步加强已结案件卷宗归档管理工作,作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各庭室及部门负责人,必须对已结案件卷宗归档工作高度重视,书记员要加强责任心,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已结案件卷宗及时归档。
二、各庭庭长及部门负责人,必须对已结案件卷宗归档工作高度重视,书记员要加强责任心,认真发行自己的职责,保证已结案件卷宗及时归档。
三、各单位于每月底报结的案件,均须在下月30日前将卷宗送交审监庭归档评查。
四、立案庭负责于每月底将各单位报结案件的案号及数额报审监庭,审监庭负责每月初将各单位卷宗归档评查情况报院长、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并向全院通报。
五、对不能及时将已结案件归档评查的庭长或部门负责人及书记员,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罚扣半年度的奖金,第三次罚扣全年度的奖金,并由院党组研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