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2日,卫辉法院立案调解组快速处了一起理赡养纠纷案。该案从立案,到审理,最后到执结,只用了短短一天时间,实现了处理纠纷矛盾“三快一好”——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快、效果好。
66岁的原告顾某有二子二女,因一些家庭琐事引发了赡养纠纷,法院立案庭在受理本案时,发现双方当事人并没有实质性的争议,仅仅对赡养的金额和方式上有争议。于是立案庭启动了立案调解制度,调解组的法官对四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分析利害,分析法律规定,最后达成了调解协议,二子同意让老人轮流居住,共同承担生活费和医药费,二女承担零花钱,数额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