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利欲熏心盗别人祖坟 多行不义终身陷囹圄

  发布时间:2015-12-18 11:30:39


    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决;

    人点烛,鬼吹灯,勘舆倒斗觅星峰.

    近年来,随着《鬼吹灯》《盗墓笔记》等网络小说的爆红,为盗墓这一行业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近日,卫辉法院审理了一起盗墓案件,四名“摸金校尉”也有了自己应有的盗墓成果。

    卫辉市原名汲县,自古为豫北重镇,建县至今已二千多年,历史文化悠久,这也自然为盗墓者提供了丰富的资源。被盗坟墓为潘氏祖茔。该潘氏祖茔为清代古墓葬,具有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在当地也小有名气。四年前的冬季,被告人徐某告诉马某曾有人在卫辉潘家坟里挖出过金子,让其过来一起去盗墓,马某一听有利可图于是便欣然前往。在盗墓之前,其与徐某到潘家坟查看地形,后其让儿子马某某找人,马某某找来秦某,关某。盗墓那天下午,四人带上铁钎、洋镐、钢条等工具乘车来到卫辉,和徐某碰面后一起到了潘家坟,趁着夜黑风高之时开始偷盗行为,徐某望风,当盗至第三口棺材时,潘氏后人巡逻队发现并报警,盗墓者闻风四散而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四年之后,公安民警在被告人徐某家中将徐某抓获,徐某主动交代伙同马某等人共同盗掘古墓葬的事实,当日徐某协助公安民警一同到淇县,对被告人马某住所进行指认,公安民警随即将马某抓获。被告人马某又协助公安民警将被告人秦某抓获。随后,被告人关某到卫辉市公安局投案。2015年11月27日卫辉法院对这起盗墓案件进行了判决。

    多行不义必自毙,为一己私立,盗掘别人祖坟,毁坏珍贵文物,不仅是对逝者的不敬,也是对国家法律的一种践踏,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文中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summer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