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法官札记

重读项脊轩志

  发布时间:2015-12-08 10:07:50


    初识《项脊轩志》是在高二的语文课本中,由于文章结尾处“背诵全文”这四个大字的出现,使得作为一名课业繁重的高中学生十分反感此篇文章,于是个人情绪的作祟使得我没有发现它的“美”。

    当我经历过感情的失败、亲人的离去、时光的流逝,我慢慢开始懂得“吾妻死,室坏不修”,“然余多在外,不常居”的那份睹物伤怀,“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那种天人相隔,欲说还休的凄凉。

    “儿寒乎?欲食乎?”原本认为只是作者的“矫揉造作”在自己当上母亲后,开始明白这是一份怎样的爱。

    没有“大江东去浪淘尽”的波澜壮阔、也没有“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瑰丽,更没有“衣带渐宽终不悔”的痛彻心扉,它何德何能可以流芳百世呢?可能只有当你有过一定人生阅历后,你才会明白。

责任编辑:summer    

文章出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