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藏匿帐目、客户资料,瘫痪分公司业务相威胁,向总公司索要“股分奖金”,该业务员终因敲诈勒索被捕获刑。4月12日,卫辉市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吴秉坚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2009年8月,吴秉坚经卫辉市亚兴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兴公司)招聘后,委派到洛阳分公司(主要针对出租车经营酒精燃料等物品)担任负责人。同年10月15日,吴秉坚以索要股分奖金为名,私自将采亚兴公司洛阳分公司财物账目、客户资料、手提电脑等物品藏匿于位于洛阳的临时租住屋内,并扬言如果不给奖金就要让洛阳地区的业务瘫痪。最后经亚兴公司董事长刘某同意,吴秉坚在洛阳分公司财物处领取现金3万元,后亚兴公司报案。案发后,赃款已追回并退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秉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的方法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被告人吴秉坚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新罪,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但其已退出赃款并返还被害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