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八旬邻居存折后,当被害人女儿发现被盗向其诉说时,觉得良心难安,便将钱和存折退还给了邻居,并到公安机关投案。5月12日,卫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冯梅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2009年2月的一天,冯梅到熟肉火街孟某家串门时看到孟某在睡觉,家中没有其他人,遂趁机将放在写字台抽屉里的退休工资存折和低保存折盗走,并于2月20日将低保存折上的600元取走,3月3日将退休存折上的1350元取出。2009年3月7日,孟某的女儿凤英发现被盗向冯梅诉说后,冯梅觉得良心上过意不去,也觉得警察迟早要查到自己,便于第二天将所取出的钱和存折交还给了孟某,并于当月27日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丧失劳动能力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能在盗窃后主动退所盗财物并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且自愿认罪,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以上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