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周某欠胡某钱不还,胡某无奈之下向卫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胡某充分领教了“周某”的无赖功夫所以在诉讼时对周某名下的车辆进行了诉讼财产保全措施。事实证明胡某的担心完全是正确的,在胡某胜诉之后,周某无视法院生效判决,依旧我行我素,于是胡某便向卫辉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周某为了躲避法院的执行将其被保全车辆的车牌卸下使得办案干警无法找到其所属的车辆以此躲避法院执行。在多次通知周某履行义务无果之后,卫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将其拘传到案,周某两手一摆谎称他的车被其子小周拿去抵债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干警们对于周某此“无赖”行径予以严肃的释法教育: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私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而周某的转移车辆的行为已经属于刑法所规定的违法行径如果周某执迷不悟,那么牢狱之门也将为其敞开。
在强大的压力下,被执行人将该车辆交付至法院,并称将尽快履行判决义务。为开展省高院“百日执行风暴”活动,卫辉市人民法院在院长王建文的指挥下,由副院长段克涛亲自带队进行为期15日的执行大作战,目前首战告捷在10月15日拘传到案的7名老赖当中已有4人履行了义务,在干警主持下以执节完毕.(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