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开审判原则,扩大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司法水平,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2010年10月20日卫辉市人民法院印发《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实施细则》,标志着我院的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已经正式启动。
今后,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卫辉市法院网在线观看法院庭审的全过程,我院将选择有利于对公民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的案件、人民群众关注的案件和在本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作为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对象。对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公诉机关认为不宜进行直播的案件,当事人、证人有正当理由认为不宜直播的案件,直播会产生不良社会效果的案件等不进行直播。直播时还为网友提供评论留言区域,真正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卫辉法院将发布庭审网络视频10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