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文同志现年34岁,现任卫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张新文同志89年9月参加工作,后从后河镇政府借调到后河人民法庭工作,工作期间,他努力学习法律知识,钻研办案技巧,向办案经验丰富的老同志请教学习,由于其工作业绩显著,受到了院领导的一致好评和重视,并于1993年将张新文同志的工作关系正式调入卫辉市人民法院,同时任命为书记员,当张新文同志接到通知时,心中不只是欣喜和自豪,而更多的是义务和责任,1995年调入院破产合议庭担任助理审判员。1996年调入经二庭工作,并任命为审判员,1999年调入城郊乡法庭工作,有的人不理解,说:“人家都是往城里跑,你怎么又下乡了,又不是提升。”他只是说:“组织让干啥就干啥,再说了,到哪儿都是为人民服务。”2001年调入唐庄乡法庭工作,2002年调入孙杏村法庭并主持工作。张新文同志自从从事法院工作以来,始终坚持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始终坚持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原则,做到了两袖清风,一尘不染,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保持高度警惕,真正的做到了铁肩担道义,全心为人民。
2003年,不堪回首的一年,非典肆虐,人人谈“非”色变,张新文同志响应党的号召临危受命,毫无怨言地奔赴了抗击非典的第一线,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色地完成了组织交给的任务,同年8月被卫辉市委、市政府评为“抗击非典先进工作者。”2003年9月份调入立案庭工作,从事审判前置程序和信访工作,受到领导好评,于2004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信访稳定,先进个人”,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先进工作者”,被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评为“维护稳定工作先进个人”。2005年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处理涉法“先进工作者”。
人民法院的信访工作是当前法院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反映群众呼声的纽带和桥梁,是化解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矛盾的终结点。张新文同志在接访中,坚持热情接待、不急不躁、耐心解答、件件落实、上通下达、有错必纠,使法院信访工作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06年在院领导、庭长的领导下,办理了六起涉法涉诉非正常赴京上访案,其中有一起已息访罢诉,一起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四起经落实属无理上访户,并已全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了结案报告。同时接访72人次,法律咨询34人次,送达司法文书210起,采取诉讼保全措施21起,按审判监督程序规定立再审案件18起,并协助庭长制定建立了案件质量保证体系和快捷的司法服务渠道以及判后答疑制度,完善了申诉上访增多机制,促进了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了上访案件。
心不急,气不燥, 张新文同志对涉法涉诉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其权利义务做到了耐心细致、深入浅出的讲明、讲透,争取让上访人员理解法院工作,有的上访户在被接待时,语言粗俗,甚至不中听,张新文同志总是一笑而之,事后,有的同事不理解的问:“案件又不是你办的,他这种态度,你咋能忍哩”。张新文同志同情的说:“老百姓,不容易”。张新文同志的这种理智和冷静的工作方法,这种本着对党、对事业、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最终使上访户对法院信访工作人员的态度由最初的敌对情绪转变为愿意交谈和听取意见,并做到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张新文同志面对荣誉不骄傲,面对困难不气馁从法院工作的实际出发,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信访工作中对减少上访案件、减少缠诉缠访案件依然而然默默无闻地做着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