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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法院成功处置流拍房产 追回欠款千万元

发布时间:2018-11-16 10:33:34


    11月14日,随着“滴滴”清脆的信息音响起,两笔共计783万余元的执行案款发放到两申请执行人的账户,这是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为两起案件当事人发放的执行案款。

    卫辉法院在执行某置业有限公司拖欠某商砼有限公司水泥预混料款400万元和某银行贷款550万元及利息的案件过程中,某银行将债权转让给某门窗幕墙有限公司,经审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某门窗幕墙有限公司变更为申请执行人。

    法院查封了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一处商业用房,经评估起拍价达900多万元,但经过网络司法拍卖第一次流拍,经过降价,进行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时,在购买人姚某现场查看房产过程中,经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协商一致,于11月6日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由购买人姚某出资783万余元购买该房产,某门窗幕墙有限公司取得本息合计616万余元的债权。某商砼有限公司取得148万余元债权,并接受另外六套商品房及六个停车位的产权。

    据此,两案全清,卫辉法院为两起案件当事人追回案款标的达千万元。

责任编辑:王伟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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