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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卫辉: 限高令促使公司老总欠款速速履行

发布时间:2018-12-21 16:41:13


   “我和申请人已达成和解协议,81万元一次性付清,请法院取消我的限制高消费名单。”近日,卫辉市某药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来到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履行了欠款。

    2013年以来,卫辉市某药业公司先后向杨某夫妇借款17次数额达94万余元。杨某夫妇多次向药业公司讨要该欠款,药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一直以公司经营状况不好为由,拖欠不还。

    多次讨要无果后,杨某夫妇于2017年将药业公司起诉至卫辉法院。卫辉法院受理该案后,经审理依法判决药业公司向杨某夫妇偿还欠款94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药业公司仍未按照判决履行义务。杨某夫妇向卫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药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迟迟不肯露面,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限制高消费,多次通过网络查控、前往药业公司调查等方式查找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但均未找到被执行人药业公司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

2018年9月,执行干警约谈了申请执行人,将案件执行过程、采取的执行措施一一告知杨某夫妇,杨某夫妇理解法院已经穷尽执行措施,案件属于“执行不能”,遂向卫辉法院执行局提交终本申请书,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8年11月底,案件有了转机,一直不肯露面的张某,主动联系了承办该案的执行干警,要来履行义务。原来,由于被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名单后,张某无法搭乘飞机、乘坐高铁,也无法住星级酒店,这给需要经常外出办理业务的张某带来了极大不便。于是张某就主动与杨某夫妇多次私下协商,双方自愿达成一次性给付81万元,杨某夫妇放弃其他本金及利息等本案全清的执行和解协议。11月30日张某将81万元转账给杨某夫妇,卫辉法院依据杨某夫妇申请解除了对张某的限制高消费。

责任编辑:王伟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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