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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 法院帮农民工成功讨回工资

发布时间:2019-01-18 15:25:07


    1月16日,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被执行人豆某胜与申请人彭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之子豆某峰将10000元工资款通过微信转账给彭某,并达成剩余欠款5月1日前付清的协议,彭某向法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

    2017年,彭某随豆某胜一起外出打工,12月25日经结算欠彭某14695元,豆某胜向彭某出具了欠条,言明2017年农历腊月23日前清。可是,等到过了2018年春节也没有讨回工资款,经彭某多次讨要,豆某胜仍拒不偿还工资款。2018年6月,彭某向卫辉法院提起追索劳动报酬诉讼,经公开开庭审理,2018年7月5日,法院作出由豆某胜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彭某工资款14695元的终审判决。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及时向豆某胜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经网络查控将豆某胜银行账号、财付通账号予以查封。由于账号被封,微信红包不能使用,豆某胜着实发了慌,于1月16日,豆某胜在儿子豆某峰的陪伴下来到卫辉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通过与申请人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豆某峰当场将10000元工资款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给彭某。

     申请人彭某收到10000元工资后,向法院出具了撤销执行申请书,并申请解除对豆某胜的银行卡、财付通账号的冻结,随着卫辉法院执行裁定书的送达,这起讨薪案终结执行。

责任编辑:王伟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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