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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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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管理,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两个自然日(具体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序号 执行案件名称 执行案号 案外人 拟发放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是否经过合议 案件承办人及电话 1 申请付珊珊追缴违法所得 (2024)豫0781执恢260号 徐贵英 1000元 支付被害人 是 郭晓 156-6012-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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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管理,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两个自然日(具体以网上发布时间为准),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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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管理,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两个自然日(具体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序号 执行案件名称 执行案号 案外人 拟发放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是否经过合议 案件承办人及电话 1 申请李燕琴、郑浩罚金 (2025)豫0781执恢181号 陈生祥 7353.24元 退回买受人 是 郭晓 156-6012-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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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管理,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以实际公示日期为准),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序号 执行案件名称 执行案号 案外人 拟发放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是否经过合议 案件承办人及电话 1 卫辉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李景臣、张华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2024)豫0781执2109号 李炳臣 150000元 李炳臣代领执行案款 是 杨智杰 156-7053-2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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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管理,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两个自然日(具体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序号 执行案件名称 执行案号 案外人 拟发放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是否经过合议 案件承办人及电话 1 申请徐炳辉罚金 (2025)豫0781执恢34号 杨秀荣 76800元 唯一住房补贴 是 郭晓 156-6012-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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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管理,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以实际发布期限为准),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序号 执行案件名称 执行案号 案外人 拟发放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是否经过合议 案件承办人及电话 1 豆宝娟申请卫辉市唐庄镇东连岩村村民委员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2024)豫0781执恢96号 马桂英 5000元 因申请人未成年,无银行卡账户,故委托其母亲代领案款。 是 杨智杰 156-7053-2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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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管理,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两个自然日,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序号 执行案件名称 执行案号 案外人 拟发放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是否经过合议 案件承办人及电话 1 陈永桢申请执行陈永刚、刘素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2020)豫0781执恢102号 陈驰 74425元 该案款经双方协商后被执行人领取的生活费、医药费等,因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卡均被冻结,固转入其委托的代理人的账户中 是 刘柏榆182-3737-1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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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管理,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两个自然日(具体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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